同意书 我(们)了解本营养早餐店系统(“营养早餐店”Lead Generation System) 系设计使用在销售康宝莱公司之产品,营养早餐店在家创业系统之设计者与所有者,为一独立的事业机构,与美商康宝莱公司并无从属或合作关系。我(们)不需要获得如营养早餐店的销售工具也可以成为康宝莱的业务代表。然而在当使“营养早餐店” 这个指导系统时,我(们)同意遵守以下的规定 : 一、维护我们康宝莱公司业务代表及 营养早餐店 系统会员的良好声望。 二、遵守康宝莱公司目前在电子商务商机手册上所订的政策和程序,这些政策和程序是依据业务代表决策部门和管理法规所订。如果未来有修订亦复如同。 三、遵守康宝莱公司所订之政策和程序,而且包含但是不仅限于如下之项目 : 1.对于所有加入康宝莱的员工要诚信对待,而其它非电话名册中的当地潜在客户,包括自动拨号系统及地方公告上所载管理人员、职员、雇主或顾客等,亦要与其保有良好关系。 2.遵守所有当地方法令、法规和政策,包括公告制定者和非电话名册人员。 3.当推销与交易康宝莱公司和(或) 营养早餐店 商务时,务要提升该卖点以促销其产品。 而且我(们)了解并同意下列事项: 一、不可将 营养早餐店 的任何资料(包括书面、VCD 、DVD等),以任何形式做全部或部分之修改或复制。或在任何拍卖网站上直接贩卖。 二、不可将 营养早餐店 在家创业系统之指导使用在康宝莱公司提供之商品以外的产品,如有违反,我(我们)同意被取消所享有的权利,并取消我(我们)在康宝莱的业务代表身份及(或)我(我们)与营养早餐店 的合作关系。 三、非经营养早餐店推荐与建议的材料、贩卖店或供货商等,不可将康宝莱以外的商品或企划案,以单一方式、结合或与其它非相关商品搭配贩卖,如有违反,我 (我们)同意被取消所享有的权利,并取消我(我们)在康宝莱的业务代表身份及(或)我(我们)与营养早餐店的合作关系。 四、有符合营养早餐店规定才可使用康宝莱的商品和企划案,且不可将有关于康宝莱的相关训练教材、研讨会、会员大会和电话的内容做全部或部分之修改或复制,如有违反,自负法律责任,且我(我们)同意被取消所享有的权利,并取消我(我们)在康宝莱的业务代表身份及(或)我(我们)与营养早餐店的合作关系。 五、网络目录资料是为了促进康宝莱产品的发展,如果该项网络目录资料非基于此目的使用,而损及康宝莱及营养早餐店之商誉,自负法律责任,且我(我们)同意被取消所享有的权利,并取消我(我们)在康宝莱的业务代表身份及(或)我(我们)与营养早餐店的合作关系,且不得请求退费及赔偿。 六、在采购营养早餐店 邮购系统之前,我(们)同意认购并使用自动语音留言信箱 / 会谈系统或是交谈系统或其它来自于 营养早餐店 的其它产品。 七、我(我们)有义务取得邮购目录,并在能力所及的基础上,我(我们)有权选择购买营养早餐店邮件目录上之商品。 八、营养早餐店会员不得同时经营非营养早餐店系统指定之直销公司,营养早餐店有权停止一切使用系统资源之权利。 九、此项 营养早餐店 教材所示收益推荐书无法保证我(我们)的成功,我(我们)必须完全仰赖个人之智慧、才能、企图心与努力来赚取收入。 十、任何 营养早餐店 有关人员不能保证我(我们)的收入与成功,而且该项成长率之成败责任系归属本人。 十一、我(我们)同意因成为 营养早餐店 会员而知悉、取得、阅览或受交付之下列资料,不论是否仍为 营养早餐店 会员,均应保密: 1. 产品资料:包括设计、图样、说明、规格、计划图表。 2. 市场资料:包括市场资料、客户资料。 3. 营运资料:包括会计账簿、财务报表、人事管理。 十二、所有 营养早餐店 的成员,不得于离职后三年内,从事与 营养早餐店 相类似的工作,如违反此竞业禁止义务,愿负民刑事责任. 十三、为因应实际需要与合宜发展,以帮助建立我 (我们)的事业,达到最佳之功能系统考虑下,营养早餐店可不必提前知会而保有无条件修改教材、政策、和规定等权利。而该项变动之注意事项将会通知我 (我们)或公告于网站上,即使在未直接收到通知的情况下,对我(我们)仍具有约束力。 十四、康宝莱公司并不用对 营养早餐店 的任何衍生系统负责任,而在与 营养早餐店 相关之事物上,我(我们)也无权要求康宝莱公司负起赔偿之责。 十五、对于整体发展成功的康宝莱事业来说,康宝莱产品的零售商扮演重要的一环。 十六、当您使用 营养早餐店 的工具及语音系统时,不得转做不法的使用,否则使用者必须自负全责。 十七、 营养早餐店 所提供的所有材料、工具,均有著作权,属于 营养早餐店 所有,若经检举有侵害的行为,证据属实,须负民、刑事责任,并同意赔偿人民币 50 万或港币 50 万,检举者 经法院宣判确定罪证 我们将拨发奖金人民币 1 万元 以做奖励 。 十八、 我(我们)了解并同意上列所有事项,我(我们)能察觉以上各项情况,否则将会失去使用 营养早餐店 系统的权利。 且不得请求退费及赔偿。 十九、未经营养早餐店系统之同意,不得将拍摄自营养早餐店会议的照片以任何形式刊载或做其它用途。 如有不尽事宜,则另行公告,一并列入规范 |